思泉新材: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3年11月)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提 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经营稳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下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下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 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四)支付预付款比例明显高于同行业一般水平;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构成实质性财务资助的行为。 第四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 等、自愿、公平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不得为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