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泉新材: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制制度(2023年11月)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 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 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审议对外担保议案前充分调查被担保人的经营和 资信情况,认真审议分析被担保人的财务状况、营运状况、行业前景和信用情况, 依法审慎作出决定。公司可以在必要时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对担保风险进行评估,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简称"子公司"), 本制度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 对外担保总额与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