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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泉新材: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 〇二三年十二月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 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的价格已经或 者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规则要求披露的其他信 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公司各部门以及各子公司、分公司的负责人、 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