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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泉新材: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公司") 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促进子公司的规范运作、健康发展,优化公司资源配置, 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依法设立或收购的,具有独立法人主体 资格的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 子公司是指公司投资且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为 100%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是指 公司持股比例超过 50%,或者虽然未超过 50%,但其派出董事人数占其董事会 半数以上席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公司对分公司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控制度应当参照本制度进行 管理。 第三条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独立的法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