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泉新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3年12月)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一)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法律法规的 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1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二)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年报信息披露指引、准则、通知等, 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相关责任人员的问责力度,提高年 度报告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确保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