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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泉新材: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4 年 4 月 26 日 经核查独立董事居学成先生、苗应建先生、邹业锋先生及前述独立 董事的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的任职经历以及独立董事签署的相 关自查文件,独立董事 居学成先生、苗应建先生、邹业锋先生不存在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在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董事已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 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 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居学成先生、苗应建先生、邹业锋先 生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相关要求。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广东思泉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 居学成先生、苗应建先生、邹业锋先生的独立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