乖宝宠物:董事会议事规则
乖宝宠物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乖宝宠物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会和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乖宝宠物食品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三)监事会提议时; (四)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 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公司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办公室 或者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 下列事项: (一)提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