乖宝宠物: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
乖宝宠物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保护股东利益,促使广大股东积极参与公司管理,完善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征集投票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乖宝宠物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征集投票权,是指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享有征集投票 权的组织或人员在征集公司股东对议案的投票权时,以公开方式在公司指定的信 息披露媒体上按照本细则规定的内容与格式向公司股东发出代为行使表决权的 要约行为。 第三条 征集投票权应当采用无偿的方式进行。 第二章 享有征集投票权的主体 第四条 下述组织或人员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一)公司董事会; (二)公司的独立董事; 第八条 征集人和接受征集投票权的股东,对征集、委托投票行为和与征集 投票权有关的所有公示材料,负有真实、准确、完整及合法有效的责任,不得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