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通医疗:《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主任 委员(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战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