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华化学: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13号)同意注册,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或 " 长 华 化 学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35,050,000股,发行价格为25.75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90,253.75万元,扣 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2,505.94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7月28日划至公 司指定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 证,并于2023年7月2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4928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 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及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计 划 如 下 : 单位:万元 序 号 项目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