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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华化学: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长华化学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13号)同意 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5万股,发行价格为25.75 元/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902,537,5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77,478,130.19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25,059,369.8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划至 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 并于2023年7月2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4928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已将募集资金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 募集资金专户中,并与保荐机构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 1 关于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