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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华化学:关于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 发行费用的 鉴证报告 关于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上述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鉴证报告 第 1 页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 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执业准 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 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 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 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 费用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5200号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进行鉴证。 一、贵公司的责任 贵公司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 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