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华化学: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 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15,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8.60%,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以满足公司日 常经营发展需要。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长华化 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13号) 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