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华化学: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长华化学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华化学"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监管规则 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4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 的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对本次长华化学相关股东承诺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 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长华化学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13 号)同 意注册,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505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25.75 元/股,并于 2023 年 8 月 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