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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华化学: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 配套指引的规定(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 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 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 价。 一、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 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变化可 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