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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邦医药: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邦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 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公司关于内部控制的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