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邦医药: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 作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由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 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