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马农机: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修订)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职责权限,规 范监事会的组织和行为,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管理作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威马农机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常设的监督机构,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职权。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监事会主席可以指定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或者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 日常事务。 第五条 监事会主席可通过公司监事会办公室指定一名人员为监事会会议记录员, 也可根据需要临时指定人员进行记录。 第三章 会议的召集 第六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七条 定期会议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 第八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得知该等情形之日起的十日内召开 1 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第三条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