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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马农机: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修订)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合法权益,明确股 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和《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的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 保证股东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 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应当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 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本规则第五条所述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2个月内召 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