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集环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 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中集安 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环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中集环科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 项目建设事宜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罐箱后市场连云港堆场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 司控股公司中集赛维罐箱服务(连云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维连云港"), 为满足前述募投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保障前述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 募集资金不超过 1,265.00 万元向赛维连云港提供有息借款并用于前述募投项目 的实施,双方协定借款利率为 3.45%。借款期限为两年,也可提前偿还;到期后, 如双方均无异议,该笔借款可自动续期。本次借款仅限用于前述募投项目的实施, 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董事会授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