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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数文化: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600633ZDDC(600633)2024-10-15 10:12

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1 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第三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致: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数文化"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律师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 下简称"《试行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