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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汽车:金龙汽车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600686KLM(600686)2024-04-26 12:41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二)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应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 的意见,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尤其是现金回报,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 配政策。 二、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形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利润分配可采用现金、股票 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 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 的利润不得少于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公司董事会可以根 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在满足当年现金分 红比例的情况下,董事会可以同时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为完善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分红机制,积极 回报投资者,公司董事会制订《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 简称本规划),内容如下: 一、制定原则 (一)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的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发展规划、 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股东回报要求、社会资金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