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通信: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4年4月)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作用,保护 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方的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三条 公司应当保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并提供所必需的工作条件。 公司应当保障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前提供公司运营情况资料,组织或者配合开 展实地考察等工作。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 持,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应协助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的召开。公司应当承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要求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其他职权 时所需的费用。 第二章 职责与权限 第四条 独立董事行使以下特别职权前应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 经全体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