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通信: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2024年4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经营层高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决议,特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二条 为确保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正、勤勉、科学地履行职责,根据《公 司章程》和《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性质与作用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隶属于董事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参谋机构,对 董事会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也是公司人力资源有关重大问题的议事机构。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保证公司有关绩效薪酬的重大政策在形 成决议前已得到了充分、专业、科学并合乎规范程序的论证。 第三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立三名或以上委员,其中主任委员一名。 第六条 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任命,其中独立董事委员应 当占成员总数的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