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天盐业:湖南人和律师事务所关于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
湖南人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调整回购价格及 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股票等相关事项的 法 禮 湖南人福律师事务所 II 书 湖南人和律师事务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车站南路 171 号芒果雅苑 10 栋 18-23 楼 电话: 0731-82280777 传真: 0731-84411677 《 湖南人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致: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天盐业"或"公 司")与湖南人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签订的《专项法 律顾问合同》的约定,本所指派贺团涛律师、陈劲峰律师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先后于 2021 年 2 月 4 日、2021年 4月 17 日就《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草案修订稿》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并于 2021年5月11日出 具《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 意见书》、于 2021年 12月27日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