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滨集团: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株洲旗滨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旗滨集团"或"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旗滨集团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情 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9 号)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公开发行了 1,5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15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3,779,000.00 元(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 为人民币 12,999,056.6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