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证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展战略与ESG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发展战略与ESG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加强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健全重大投资决策程序,完善 ESG(环境、社 会和公司治理)管理机制,提升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治理准则》《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发展战略与 ESG 管理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发展战略与 ESG 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发展战略与 ESG 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 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投融资、ESG 等重要事项的研究,并向董事会提供 咨询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发展战略与 ESG 管理委员会由三到五名董事组成,具体组成人员 由董事会确定。 第四条 发展战略与ESG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主持委员会工作;设副主任委员一名,协助主任委员工作。 第五条 发展战略与 ESG 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 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