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嘉环科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嘉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 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 定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 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 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嘉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嘉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 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一)董事人数少于《公司法》规定人数或《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 2/3(即少 于 5 人)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