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发燃气:水发燃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二、《关于〈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修订稿)》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经营模式、融资规划、资金需求等 情况,充分论证了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本次发行对象选择范围、数量 和标准的适当性,本次发行定价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本次发行方式的可 行性,本次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及发行对原股东权益或者即期回报的影响以及填 补的具体措施,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可行。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 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 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 审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