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超讯通信: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披露细则(2024年4月修订)
603322STS(603322)2024-04-26 14:07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披露细则 第一条 为提高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重大 合同的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公司相关人员应当按照规 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的内部报告程序,配合公司进行对外披露工作。 第三条 本细则所指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A 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签订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买卖、工程等合 同,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1)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 亿元人民币; B 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签订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买卖、工程等合 同,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1)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或绝对金额超过 5 亿元人民币; (2)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50%以上,或绝对 金额超过 5 亿元人民币; (3)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合同。 C 类: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