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鼎力: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持续督导之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持续督导之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浙 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鼎力"、"公司"、"发行人")非公 开发行A股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截至2023年12月31日, 持续督导期限已满。保荐机构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 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根据浙江鼎力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本保荐总结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事项进行的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依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