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沃斯: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4年4月)
第五条 公司原则上应当于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 资料和信息。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可免除前述通知期限要求。 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会议审议议题、拟定会议时间、地点、会议召开形式、 联系人等信息。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科沃斯机器 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