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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科技:长城科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603897GRANDWALL(603897)2024-04-25 08:21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促进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 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 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 董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浙 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 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独 立董事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独 立董事。 第四条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召 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