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华集团:长华集团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范红枫)
本人作为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 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尽职尽责、 谨慎勤勉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 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按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 现就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范红枫先生:1966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任浙江省慈溪市司法局办公室文书、浙江省慈溪市律师事务所律师、浙江上林 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及律所主任,现任北京盈科(慈溪)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慈溪市律谐商事调解中心董事长。2018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委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本人与公司及公司主要 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