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水: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 应当在董事会 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 并进行披露。 第四章 决策程序 2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 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 出建议: (一)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 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 权益条件成就;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 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委员履职中关注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公司重大事项, 可以依 照程序及时提请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讨论和审议。 第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 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 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 事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