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微医学: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完善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一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 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独立董事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