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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元生物: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688238OBiO Tech(688238)2024-04-24 13:18

二、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 GANG WANG(王刚)、甘丽凝、宋正奇的任职经历以及个人签 署的相关自查文件,董事会确认前述 3 名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未在公司担任除 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独立董事 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利益冲突、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对其 独立客观判断产生影响的情况。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一、 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独立董事 3 人,分别为 GANG WANG(王刚)、甘丽凝、宋正奇。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的独立性情 况进行了自查,并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自查情况。自查结果显示,公司独立董事 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对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与公司以及 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独立董事能够独立履行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