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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科希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688338Succeeder(688338)2024-04-24 10:18

RSM | 容 诚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4]100Z0069 号 容诚会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 北京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nof.gov.co)" 进行 报告编码: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科希德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 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赛科希德 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