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丰明源: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 问询函的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3]第ZA564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第 5 条进 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设备购置及安装、NRE 费用、场地购置及装修、研发费用等具体内容 及测算依据,与新增产能或研发项目的匹配关系,建筑单价、设备单价与同行 业可比项目是否存在明显差异 1、设备购置及安装、NRE 费用、场地购置及装修、研发费用等具体内容及 测算依据,与新增产能或研发项目的匹配关系 (1)高端电源管理芯片产业化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及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20,452.77 万元,其中设备购置及安 装 15,470.00 万元,占比 75.64%;NRE 投入 3,000.00 万元,占比 14.67%;铺底 流动资金 1,982.77 万元,占比 9.69%。项目总投资构成情况具体如下: 贵局于2023年8月10日下发的《关于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