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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思医疗: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688580VISHEE(688580)2024-04-25 09:20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任命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 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 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切实 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 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