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兵红箭: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的汇报和提供的资料,我们认为:公司向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追加申请不超过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用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办理流动资金借款、开具承兑汇票、保函 及票据池等业务,符合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 需要。公司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 2023 年度追加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 二、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的汇报和提供的资料,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 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 - 1 - 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 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公司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