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机械: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的组成和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 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属的专门委员会,向 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至少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 应占多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董事会指定的独立 董事委员担任。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承办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具体事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秘书一名,由人力资源部提名并经薪酬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任期届 满,可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 员资格,并根据本细则前述三、四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