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特货: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有关规定,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推举,本次会 议由独立董事蔡临宁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资料,听取 有关人员的汇报并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后,经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审议和表决,形成 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2023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内容无异议。我们同意将 本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