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猫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在会前收到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相 关材料,并听取了公司有关人员关于该等事项的报告。经审阅有关资料,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向关联人购买土地使用权的事项有利于加快推进公 司项目建设,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上述的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 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 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方彬福、虞义华、骆剑明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