浔兴股份: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 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审计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且独立董事中 包括符合规定的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 知识,并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