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投能源: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为保护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投能源"或"公司") 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电投能源《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针对公司本次董事会涉及的补选董事的事项, 在审阅相关资料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独立意见 (一)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由十二名董事组成,目前公司董事会 成员九名,应补选董事会成员,董事会两名董事席位待拟定人选后另行选举。 (二)董事会对提名的董事候选人进行审议和表决的过程中,能严格遵循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执行。 (三)董事会候选人的提名和审核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候选人 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相关决策、监督、协调能力,能够胜任各自职责要求,不存 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 况。 同时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在审核上述议案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进行 了监督,认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此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