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投能源: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 司")信息披露工作管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 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 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和《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 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或"公告",指公司或 者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以及《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在符合中 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发布信息。 第三条 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 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 1 时、公平地披露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