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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钟精机:《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
002158Hanbell(002158)2023-10-27 08:37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应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须的知识、技能和素质,并保证 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其应尽的职责。董事应积极参加有关培训,以了解作为董事的权 利、义务和责任、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掌握作为董事应具备的相关知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 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第四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