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大为股份: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和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002213DAWEI(002213)2023-08-28 11:18

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 1 号楼 22、23 层 电话:0755-82816698 传真:0755-82816898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调整和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 释义 | 2 | | --- | --- | | 第一节 | 律师声明事项 3 | | 第二节 | 正文 4 | | | 一、本次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和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批准与授权 4 | | | 二、本次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 7 | | | 三、关于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8 | | | 四、关于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8 | | 第三节 | 结论意见 10 |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调整和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