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化工: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通过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委托人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为自有资金,非募集资金。借款年利率:最高不 超过 3.85%,实际执行利率以委托人与借款人协商一致结果为准。贷款期限:自 借款协议生效起 12 个月或 36 个月(具体日期以协议约定为准),如借款人经委 托人同意之后提前归还此项贷款时,则按实际用款天数和用款金额计收利息。 2、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通过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出席会议的关联董事矫劲松、李宏伟、郭小康、蔡航清回避表决。该项 关联交易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为关联交易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为满足子公司的资金需要,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 南化工"或"公司")、浙江盾安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 广西金建华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建华公司")拟通过兵工财务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合计金额不 ...